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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天基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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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分型认可要求
一、总体要求:
认证委托人提交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分型产品设计文件、图纸、照片等技术资料及特性文件,同时将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自我声明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据(如产品生产检验记录、设计验证报告、出厂检验过程的视频等)一并提交,由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认证委托人应指定一名企业人员配合检验中心审核人员对企业生产场所存放的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分型产品进行确认,确认的方式为:企业人员按照检验中心审核人员的要求,利用摄像设备对分型产品进行拍摄,检验中心审核人员实时对现场拍摄的视频进行审核。检验中心审核人员确认其单元划分符合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细则要求,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据齐全后,出具审核确认文件。
认证委托人需按照产品型号提交文件及视频图片等资料,每个型号对应一份资料。提供文件时,应按照下表文件目录中的序号进行排序。
二、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数量 | 说明 |
1 |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分型产品申请表 | 每个分型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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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附件2产品型号及单元划分确认信息表 | 每个分型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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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型产品的产品特性文件表及检验报告复印件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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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子照片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
5 | 出厂检验过程的视频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以光盘的形式提交;企业应提交该型号产品的出厂检验完整过程的相关视频,视频内容应有清晰的检验设备外观、铭牌、校准证书等信息。 |
6 | 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符合性承诺书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样式见附件《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符合性承诺书》 |
7 | 出厂检验报告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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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附件7产品特性文件表 | 每个型号提交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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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附件5照片页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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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说明书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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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物料清单(包括元器件)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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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总装图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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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路原理图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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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程序流程图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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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关键件生产者(制造商)及生产企业(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国外企业,则提供关键件铭牌或说明书等文件)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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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每个型号提交1份 | 如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为同一 |
17 | 生产场所拍摄产品视频 |
| 审核人员对视频进行实时审核 |
三、各类文件填写要求
除电子照片、视频外的所有文件均应采用A4纸打印,内容清晰,针对每种型号的产品应单独建立文件,每页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一)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分型产品申请表
1. 申请表编号由检验中心统一编号,认证委托人填写申请表时,无需填写编号。
2. 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信息应与主型产品的产品检验合同一致。
3. 注册地址应为营业执照中的地址,实际生产地址应为实际厂址,厂址应包含省份和城市名称,并精确到门牌号。对于送检认证产品的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均应与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二)附件2产品型号及单元划分确认信息表
1. 即使分型与主型在外观、内部结构、关键件方面没有改变,也需要在响应位置彩色打印上对应的照片,区别描述填写:分型与主型一致。
2. 主分型区别应具体描述主型产品与分型产品之间软件、硬件的不同点。
3. 对于软件不同,应具体描述软件的版本、设置等具体存在哪些不同,包括功能的增加和减少,设备容量等。
4. 对于硬件不同,应具体描述外形尺寸、元器件(参数、型号、生产者)、材质、安装方式等存在哪些不同。
5. 产品型号及单元划分确认信息表表格样式见附件2。
(三)附件5照片页
1. 照片即可选用专业设备冲洗的照片,也可选用照片打印纸打印的照片。
2. 照片应与样品一致。
3. 照片信息应能完整追溯还原样品。
4. 应保持照片页格式,避免由于输入文字等原因造成分页显示。
5. 如果照片中的产品上有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应确认这些信息与本次送检的产品及其标准相符。
6. 要求提交电路板的照片。对于包含多块电路板的产品,应复制电路板照片页并按照电路板功能重要程度由大到小排列照片,照片下注明该电路板功能。
7. 对于电源、变频器、计算机等定型组件应首先对外观进行拍照后再拆开对内部电路板进行详细拍照。
8.内外部结构照片应包含产品的所有部分,且连接好信号线及电源线。
9.应确保照片中的产品结构完整未被遮挡,且产品表面不粘贴与产品无关或者不符的标签。
10.如果产品具有玻璃门,拍照时应打开玻璃门。
11.如产品表面有玻璃或液晶屏等反光材料,拍摄照片时应避免反射出拍摄者或拍摄者身后门窗的影像。
12.照片页表格样式见附件5。
附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照片基本类型 | 照片要求 | 备注 |
1 | 控制和指示装置类 | 正面外观 | 完整 | 1.每类照片如一张信息不完整体现,可增加张数。 2.照片信息如不能能完整追溯还原样品,可增加照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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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面外观 | 完整 | |||
背面外观 | 完整 | |||
内部结构 | 完整清晰 | |||
铭牌标志 | 清晰 | |||
外形尺寸 | 带米尺一起照 | |||
关键元器件 | 清晰完整 | |||
电路板细节 | 每块电路板 |
(四)、附件7产品特性文件表
产品特性文件表在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下载。具体下载步骤如下:登陆合格评定中心官网www.cccf.net.cn,在首页的网上受理窗口下,点击火灾报警产品---特性文件,下载产品特性文件表(如下图)。产品特性文件表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产品特性文件表填写指南。
(五)、技术文件
1. 使用说明书、程序流程图、电路原理图、物料清单、总装图应分别整理装订,每类文件应在封面上注明企业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名称、文件名称(例如:物料清单)、编制日期等。其中,使用说明书上加盖骑缝章即可,并且要求单面打印;程序流程图、电路原理图、物料清单、总装图的每一页图纸上均应加盖公章,并在每页图纸上标注出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文件名称。
2. 物料清单应包括完整的产品,不能仅提供电路板的元器件。物料清单中至少应标注元器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对于关键元器件还应标注生产企业和生产者。
3. 总装图应注明机械尺寸,应体现出完整的产品,如由两个以上机箱组成,可分别提供。如不能标注每一个部件或位置的尺寸,标注出主要尺寸即可。
4. 程序流程图适用于采用软件控制的产品,流程图上应注明软件版本号。
5. 如果一种型号产品有多张电路板、电路原理图、物料清单,在每页文件名称的末尾描述主要功能,公章应加盖在该页面的左下部区域。
6. 对于国外生产的产品,技术文件中的使用说明书和物料清单必须是中文的,电路原理图、总装图、程序流程图可采用本国语言,但应完整规范,从文件上能够以中文标注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技术文件种类。
(六)电子照片要求
1. 照片信息按附表要求提交。
2. 产品的照片电子档命名方式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照片名称(如: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泵控制设备)-FGH100-正面外观照片)。每个型号产品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命名方式为:认证委托人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如: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泵控制设备)-FGH100)。该产品的照片均放入此文件夹内。
3. 电子照片需在送检时提交,可以采用刻录光盘、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4. 照片应与样品一致。
5. 照片应清晰完整,比例适度,JPG格式,大小原则不超过2M。
6. 照片信息应能完整追溯还原样品。
7. 如果照片中的产品上有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应确认这些信息与本次送检的产品及其标准相符。
8. 对于电源、变频器、计算机等定型组件应首先对外观进行拍照后再拆开对内部电路板进行详细拍照。
9. 内外部结构照片应包含产品的所有部分,且连接好信号线及电源线。
10.应确保照片中的产品结构完整未被遮挡,且产品表面不粘贴与产品无关或者不符的标签。
11.如果产品具有玻璃门,拍照时应打开玻璃门。
12.如产品表面有玻璃或液晶屏等反光材料,拍摄照片时应避免反射出拍摄者或拍摄者身后门窗的影像。
附表:照片信息
序号 | 产品名称 | 照片基本类型 | 照片要求 | 备注 |
1 | 控制和指示装置类 | 正面外观 | 完整 | 1.每类照片如一张信息不完整体现,可增加张数。 2.照片信息如不能能完整追溯还原样品,可增加照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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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面外观 | 完整 | |||
背面外观 | 完整 | |||
内部结构 | 完整清晰 | |||
铭牌标志 | 清晰 | |||
外形尺寸 | 带米尺一起照 | |||
关键元器件 | 清晰完整 | |||
电路板细节 | 每块电路板 |
注意事项:
如一次提交多个型号,需在文件最上方附上一张包含申请的所有分型产品的列表(见下表),并按列表中的序号将每份文件进行排序。每份文件应采用长尾夹或透明文件袋进行整理区分。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分型型号 | 所在单元主型型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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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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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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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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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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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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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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